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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创新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7-05-09 15:34  

辽阳校区党委,校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使基层党的建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调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基层党建创新工程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各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二、申报要求

党建创新工程项目,定位于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一些创新做法(包括具有创新意义的活动),应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聚焦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是在党建理论、工作机制、组织体系、队伍建设、活动载体、方式方法、阵地场所等方面做出的有益探索。

项目申报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实践价值,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建工作特色优势,也可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和探索。申报时可从选题参考项目中选择项目组织申报,也可自拟选题申报。选题要有针对性。针对制约基层党建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选题,问题导向突出,有利于现实问题的研究和解决。要有创新性。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利于提出新思路、建立新机制、形成新经验。要有操作性。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立足于实际,着力于实效,形成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要有实践性。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取得良好效果,有较强的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

三、项目审批

申报党组织要填写《沈阳工业大学基层党建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表》,经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将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审。

每个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原则上限报1项基层党建创新工程,有学生党支部的二级学院党总支可另报1项学生党建创新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一般由党总支书记或党总支副书记担任,每人不能同时承担2个项目。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1.完成时限。党建创新工程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有推广价值和需要深入推进扩展的项目可继续申报下一年创新工程项目。

2.项目实施。已通过立项项目将按照创新工程项目实施计划进行推进,及时报送有关成果。学校将分两阶段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2017年10月底前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各单位要对阶段性成果进行总结;2018年4月底前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结项项目要撰写总结报告,阐明创新工程项目的创新意义、创新做法和实施效果,现场进行PPT演示汇报,同时要提供创新成果支撑材料。

3.评审表彰。学校每年组织对结项项目进行评审表彰,择优推荐参加辽宁省高校党建创新工程项目评审表彰。对优秀成果将在一定范围进行宣传推广。

4.经费支持。学校将分三阶段对创新工程申报项目进行经费支持。对经评审确定的立项项目,将给予一定的项目支持经费;对中期检查进展较好的项目将持续给予经费支持,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经费支持并取消项目立项;对结项的优秀项目将给予经费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基层党建创新工程项目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认真组织论证、申报和实施。

2.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经验成果,尽量在原有基础的工作做法上不断总结提炼和深入,确保取得实际效果,打造党建精品工程。

3.各申报党组织要认真填写《沈阳工业大学基层党建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表》,对申报项目实施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创新点、计划实施过程、预期达到效果等内容进行充分论证。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2日。请各党总支将《沈阳工业大学基层党建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党总支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李媛媛处。

附件详见校园网

沈阳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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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工业大学 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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