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分校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6年初,党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工作,校内各单位积极响应,共有20个项目获批立项。经过近一年的组织实施,各立项项目的建设圆满完成,并顺利通过了专家组的验收评审。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强化校园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就2017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深化“七育人”这条工作主线(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切实把握当代大学生群体的新特点、新变化,以创建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重点,进一步创新、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的载体,建设校园文化品牌,彰显校园文化特色,提升学校文化软实力。
学校将重点扶持一批校园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师生参与面广、继承工大优良传统、善于进行文化创新、彰显工大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并对获得立项的建设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力争通过项目建设,培育并形成一批沈阳工业大学校园文化品牌。
二、2017年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的类别与条件
(一)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的类别
1、各单位开展的有特色的、校园知名度高的论坛、讲座等;
2、各单位开展的有专业特色的、师生参与面广的校园文化系列活动;
3、各单位开展的弘扬工大精神,影响力较大的宣传教育活动;
4、各单位开展的各类文化节和社团活动;
5、各单位开展的各类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创新文化活动;
6、各单位开展的各类校友文化及校史发掘活动;
7、各单位开展的楼宇文化活动;
8、各单位开展的网络文化活动;
9、其他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
(二)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的条件
1、主题鲜明,富有时代感。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学院、学科的特色,体现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发展成才的需求。
2、彰显个性,体现办学特色。坚持贴近校园、贴近师生、贴近生活,传承学校优良传统和历史积淀,体现时代精神,具有独特的文化理念和文化品格。
3、参与面广,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参与人数多,活动覆盖面广,实施效果良好,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在校内外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显示出较强的品牌传播力,具有较明显的示范作用。
三、2017年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与验收程序
(一)立项程序
1、提出申请。各申报单位以总支为单位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各单位每年至少申报一项(多个单位可联合申报)。
2、专家审核。由党委宣传部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的立项申报书进行评审,确定校园文化精品建设立项项目(分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全年资助经费5000元,一般项目全年资助经费3000元)。
3、网上公示。党委宣传部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4、经费划拨。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获批后,学校将划拨专款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初次发放额度为全年资助经费的50%;项目建设满六个月后,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经费的另50%待项目通过检查后一并发放(建议各总支对本单位通过立项的项目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各单位应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时确定的思路、目标和方法进行校园文化精品建设。
(二)验收答辩
1、评审委员会对获批立项的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各项目负责人以PPT等形式对项目建设的过程与方法、取得的工作成效及经验等进行展示。
2、党委宣传部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3、验收合格的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自动成为年度“沈阳工业大学精品校园文化项目,连续三年验收合格的项目,可申报“沈阳工业大学校园文化品牌项目”。对获批的精品校园文化项目,学校将择优推荐参与省级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
4、学校将通过一定的方式对验收合格的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进行展示。
(三)补充说明
1、立项项目年度验收合格的单位,经项目优化后,下一年度可重复申报;年度验收不合格的立项项目,不能再次申报。
2、同一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学校最多连续资助三年;
3、三年后获批的“沈阳工业大学校园文化品牌项目”,学校将停止资助。
四、2017年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工作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开展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工作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
2、各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要在实践中对项目建设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使项目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新颖,效果更加明显。
3、2017年的项目申报从即日起,各申报单位须于6月16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上报至校部203室(电子版公文流转至宣传部张春野处)
联系人:张春野 联系电话:25496007
党委宣传部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