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工作自2016年开展以来,获得了各单位的积极响应,有效推动了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浓厚了校园文化氛围。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强化校园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经研究,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此项工作,现就2018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深化“七育人”这条工作主线(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切实把握当代大学生群体的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创新、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的载体,建设校园文化品牌,彰显校园文化特色,提升学校文化软实力。
学校将重点扶持一批校园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师生参与面广、继承工大优良传统、善于进行文化创新、彰显工大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并对获得立项的建设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力争通过项目建设,培育并形成一批沈阳工业大学校园文化品牌。
二、2018年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的主题、类别、条件
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的主题
校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要“努力打造‘家’文化,构建团结和谐的师生关系、干群关系、同事关系。”为落实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工作任务,更好地推进“家”文化建设,使以唐任远院士为代表的老一代工大人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忘我工作、爱校如家的崇高精神在工大薪火相传,发扬光大,2018年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的主题为“共建和谐‘大家庭’打造工大‘家’文化”。
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的类别
各单位开展的围绕打造“家”文化有特色的、校园知名度高的论坛、讲座等;各单位开展的围绕打造“家”文化有专业特色的、师生参与面广的校园文化系列活动;各单位开展的围绕打造“家”文化、弘扬工大精神,影响力较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开展的围绕打造“家”文化各类文化节和社团活动;各单位开展的围绕打造“家”文化各类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创新文化活动;各单位开展的围绕打造“家”文化各类校友文化及校史发掘活动;各单位开展的围绕打造“家”文化楼宇文化活动;各单位开展的围绕打造“家”文化网络文化活动;其他有特色的围绕打造“家”文化校园文化活动。
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的条件
主题鲜明,富有时代感。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打造“家”文化为主题,体现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浓厚的“家”文化氛围。
彰显个性,体现办学特色。坚持贴近校园、贴近师生、贴近生活,传承学校优良传统和历史积淀,体现时代精神,具有独特的“家”文化理念和“家”文化品格。
参与面广,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参与人数多,活动覆盖面广,实施效果良好,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在校内外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显示出较强的品牌传播力,具有较明显的示范作用。
三、2018年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与验收程序
立项程序
1、提出申请。各申报单位以总支为单位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各单位每年至少申报一项(多个单位可联合申报)。
2、专家审核。由党委宣传部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的立项申报书进行评审,确定校园文化精品建设立项项目。
3、网上公示。党委宣传部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4、经费划拨。项目建设满六个月后,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待项目通过检查后,先发放经费的50%;经费的另50%待项目通过最终的验收答辩后一并发放(建议各总支对本单位通过立项的项目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
验收答辩
1、评审委员会对获批立项的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各项目负责人以PPT等形式对项目建设的过程与方法、取得的工作成效及经验等进行展示。
2、党委宣传部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3、验收合格的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自动成为年度“沈阳工业大学精品校园文化项目,连续三年验收合格的项目,可申报“沈阳工业大学校园文化品牌项目”。对获批的精品校园文化项目,学校将择优推荐参与省级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
4、学校将通过一定的方式对验收合格的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进行展示。
补充说明
1、立项项目年度验收合格的单位,经项目优化后,下一年度可重复申报;年度验收不合格的立项项目,不能再次申报。
2、同一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学校最多连续资助三年;
3、三年后获批的“沈阳工业大学校园文化品牌项目”,学校将停止资助。
四、2018年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工作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开展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工作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
2、各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如果获批立项,应严格按照申报时确定的思路、目标和方法进行校园文化精品建设,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创新和完善,使项目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新颖,效果更加明显。
3、各单位应围绕2018年的建设主题进行深入思考,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原创性的申报材料,严禁“一稿多投”,将用于申报其他部门的项目、材料经简单修改后申报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评审资格。
4、2018年的项目申报从即日起开始,各申报单位须于6月29日(下周五)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上报至校部201室(电子版公文流转至宣传部张春野处)。
党委宣传部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