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已启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办学机构要成立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做好疫情防控处置、舆情应对引导等预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落实防控责任,周密安排部署
1.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做好防护。提醒广大师生要通过官方媒体获取疫情防控动态,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2.及时了解掌握师生状况。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摸排,全面掌握师生动向,及时掌握离校返乡师生的身体状况,提醒师生如有异常及时就医并报告;要监测过去15天师生有武汉(湖北)进出经历或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武汉(湖北)离开者的健康状况,如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报告。
3.做好新学期开学预案。相关部门要对春季开学情况做出研判,制定工作预案,做好新学期开学后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与报告、隔离场所设施等工作准备。
4.注重改善环境卫生。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对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办公楼、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环境改善,做到日常通风换气,做好日常消杀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的校园环境。
5.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要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加大日常校园巡视巡察工作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确需举办的,要在科学研判基础上,制定严格预案,报学校审批后方可举办。
6.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
三、上下协调联动,及时报送信息
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告制度,从即日起实行“日报告、零报告”。请各单位、各部门务于每日下午13:30前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报告情况。即使当天没有疫情,也要报告,如发生疫情,即刻上报。
值班电话:25496111 13804006567(白天)
25496110 15140000093(夜间)
沈阳工业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