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成长成才等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涵养家国情怀,坚定民族自信,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爱国主义精神在青少年心中牢牢扎根,“学习强国”辽宁学习平台拟开设“强国征文”栏目,以“爱国心∙报国情 ∙强国志”为主题开展征文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成长成才等的重要论述精神,紧扣“爱国心∙报国情 ∙强国志”这一主题,以“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时代”的关系为视角,鼓励学生通过学习生活和所见所闻所感,抒发自己的爱国热情,也可以通过参与社会实践、科研项目和所历所悟,抒发自己的强国志向,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争做时代新人,勇担时代使命,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进一步树立为党、为祖国、为人民多作贡献的坚定信念。
二、征集对象
全校在读学生。
三、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富有思想性、时代感。
2.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感染力强。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一般不超过 5000 字。
3.作品须为作者原创、首发,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作品要在文尾标注作者 姓名、地区、学校班级、指导教师和联系电话。
4.各学院负责对学生作品严格审核,保证作品内容原创,无抄袭、言论不当等情况。
四、活动安排
1.各学院从即日起组织实施征文活动,10月11日前完成征文作品的收集、审核及初评工作。各学院上报作品要保质保量,报送数量 5篇为下限,不设上限。
2.征文作品上报学校时间: 10月12日-16日。 邮箱传稿(84600682@qq.com),通过邮箱投送优秀征文作品(各学院统一发送,不接受个人投送),须在邮件主题标注“强国征文-学院名称-篇幅数量”。
联系人:宣传部姜淼老师 15041396951 微信同步。
3.“学习强国”辽宁学习平台成立由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于12月进行作品评选,优秀作品将在“学习强国”辽宁学习平台“强国征文”栏目进行展示。并择优向“学习强国”全国总平台推荐展示。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形成音视频产品。
党委宣传部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