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以下称省社科规划办)关于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省社科规划办拟组织开展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以下称省社科规划基金)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1. 符合结项标准的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包括年度项目、委托项目);经省社科规划办批准同意的往年延期未结项项目。
2. 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须提交延期申请(附件2),最多只可延期1年。
二、结项标准
见附件1《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三、需提交材料
1. 经二级单位审查合格的《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模板见附件3)
2.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成果简介
3.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不免于鉴定的项目提交)
4.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最终成果
5.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4)(不免于鉴定的项目提交),需从专家库中选取3名非本单位专家进行鉴定
6. 最终成果查重报告(除去本人成果原则上30%以内)
7. 免鉴定佐证材料(申请免鉴定的项目提交)
8. 二级单位签字盖章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备案表》
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在以上要求材料的基础上,再提交以下材料:
1. 纸质版匿名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标注项目号+项目名,5份
2. 纸质版实名阶段性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1份
以上材料需按下方要求进行报送:
纸质版材料:结项审批书、立项通知、成果简介、阶段性成果复印件、最终成果、免鉴定佐证材料(申请免鉴定的项目提交)、专家鉴定表、查重报告、人文社科备案表各一份;重大委托项目按要求提供纸质版附加材料;二级单位盖章的《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5)置于所有材料最上面,所有材料A4纸打印。
电子版材料:每个申报者将盖章后的结项审批书、立项通知、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专家鉴定表,按上述顺序汇总到一个PDF(申请免鉴定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和专家鉴定表需替换为免鉴定佐证材料),并以项目号+姓名命名。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结项汇总表》及电子版材料,整理为一个文件夹并标明“××学院省社科规划基金2025年第二季度结项”字样。
四、提交时间
请各二级单位将以上材料统一于2025年6月25日10:00前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张梓盟处。
报送地点:校部210
联系人:张梓盟
联系电话:024-25496036
附件:
1.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4.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5.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
6.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