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组织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意见》(辽宣发〔2006〕7号),根据《关于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校(院)发[2018]3号)通知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现将举办第四十七期、四十八期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研修人员
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人员和人文社科类二级机构党政负责人,学员年龄严格控制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 研修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七期研修班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12月14日(12月3日13:00—18:00在省委党校文兴楼1楼大厅报到);第四十八期研修班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12月29日(12月17日13:00—18:00在省委党校文兴楼1楼大厅报到)。
地点: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沈阳北站:乘333路、800路五里河下车;沈阳站:乘环路展览馆下车)。
三、 有关要求
(一)按照上级的安排,我校本次两期培训共计名额3人,其中四十七期1人,四十八期2人。学员研修期间,所在单位不再安排其承担教学、参加会议或出国考察等工作。
(二)学员在研修期间要认真遵守研修纪律,执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避开各级党代会、“两会”会期安排学习。研修所需培训费、住宿费由省财政拨付。学员持已填写好的,并加盖党委公章的《2018年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3)报到,报到时提供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
(三)请各相关学院于2018年10月19日下班前将第四十七期、四十八期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汇总表(见附件2)和《2018年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3)以公文流转方式发送至党委宣传部石宗鑫处。联系人:石宗鑫,联系电话:25496007,13386884908。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