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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发生的通知
2019-03-13 13:02  

校内各单位:
  近期,国内多所高校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被起诉。经了解,多起案件均因各高校未经版权确认、未经授权,在学校官网、微信、微博和学生社团网站等应用场景中随意使用来自互联网上的音乐、影像、图片、文章、书籍而起。目前,涉案高校均败诉,承担了经济赔偿、公开赔礼道歉等法律后果。为预防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发生,依法使用互联网资源,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项排查,消除法律隐患
  按照管理权限,各单位对所属网站(网站链接)、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进行清查清理,确认使用的网络资源权属明确,使用合法。将已经使用,但权属不明的文章(包括知名网站转载过的文章)、摄影作品(图片)、音乐、电影、书籍立即删除,消除法律风险隐患。
  二、提高法律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均享有著作权。作品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等多种形式。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归属于著作权人,依法受到保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转载。各单位在以后的网络资源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网络资源的权属,权属不明的文章、图片、音频等不能随意转载、引用,尊重并保护著作权人对于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防止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发生。


党委宣传部 行政服务中心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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