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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管理的通知  
2020-11-20 15:27  

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举办各类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的管理,根据中央、省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本着“强化责任 严格审批 规范管理”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适用范围

  所有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

  二、基本要求

  举办上述活动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单位举办上述活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多个单位联合举办的,由排序第一的单位履行报批手续。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一周填写“外请专家访问、讲座申请”,具体方式为登录校园网首页,点击“服务大厅—全部事项—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外请专家访问、讲座申请”,填写详细信息即可。

  三、监督管理

  各主办单位应对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主讲人的思想政治倾向及讲授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指定专人对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如出现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错误言论,主办单位应及时加以制止并消除影响,必要时应中止此次活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党委宣传部。

  请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规定执行,若出现违反上述要求、在执行过程中把关不严、履职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影响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主办单位相关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辽阳分校参照此通知执行。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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