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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2-04-29 16:58  

各相关部门:

为充分激励和调动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社科普及、决策咨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服务,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评奖办法》(辽委办发【2004】29号)及有关文件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聚焦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高哲学社会科学原创能力,推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原则,通过评审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全面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服务辽宁全面振兴能力明显提高。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为辽宁振兴发展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评奖条件和奖励等级

参加本届成果奖评审的成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牢牢把握哲学社会科学正确政治方向,始终站稳政治立场、理论立场,积极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建言献策。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3.要突出辽宁特色,选准小切口,做好大文章,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4.要发挥比较优势,选准重大课题,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贡献辽宁智慧和力量。

5.要注重创新,联系实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际应用价值,有良好的学风文风。

6.基础研究。在本学科、本专业某一领域填补某项空白,或者在原有研究基础上有新的建树,或者在某些问题的研究上有科学独到的见解,对学科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7.应用研究。在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上有创见,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的形成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为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8.译著符合版权规定,体现原著原意,对促进和繁荣学术交流,对推动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9.古籍整理。翻译、注疏准确,完整保持原作内容,在正本清源上有新贡献,或在史料史实考证上有新发现。

10.科普作品。包括书籍和音像制品与音频视频文件等。宣传普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普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成就,宣传普及社会科学基本知识与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文字通俗易懂,为公众喜闻乐见。

成果奖设三个奖级,共300项。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150项,内含社会科学普及研究成果不超过10项。

三、评审程序和办法

成果奖评审工作由省评委会具体负责。省评委会组建学科评审组,对报送成果进行逐轮评审。申报成果评审程序由资格审查、初评(定量评审和定性评审)、复评和终评等部分构成。终评后,经社会公示、省委省政府批准后,最终确定获奖成果。成果评审采取实名和匿名评审制度、异地评审制度、回避制度和监督制度等。

四、申报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关于开展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评奖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9-2020年度)申报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成果申报工作。

2.请各申报人根据论文、著作(专著、译著、校注)、研究报告(已结项成果)、调研报告、科普著作(丛书)和音像制品六种不同形式成果申报要求,认真准备成果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

3.成果查重率筛查需通过“中国知网”进行,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20%〈不含20%),著作和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30%〈不含30%),均不含自重率。请二级部门秘书把拟申报省社科成果奖汇总表及成果(必须与正式出版内容完全一致word文档;以“申报者姓名+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调研报告/音像制品”方式命名)于2022年5月4日17:00前发送校内公文流转给科研院王艳, 由学校统一办理成果查重,逾期不予受理。查重不符合要求的成果,学校不予以推荐上报。

4.申报人可按申报办法要求开展网络申报工作及纸质材料准备工作。请二级部门秘书汇总本部门申报材料(申报表、申报成果说明书、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于5月12日公文流转给科研院王艳,科研院拟聘请专家进行成果申报指导。

5.申报入口在辽宁省社科联网站主页下方,请申报人员注册账号申报,单位名称、所属单位名称均为沈阳工业大学,授权码:sygy。申报系统信息录入时间: 2022年5月5日0时至5月22日24时整,逾期不再受理。

6.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成果需按照申报办法中申报者需提交材料要求提交成果实名和匿名评审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7.为了及时沟通申报中的具体问题,届时将建立申报工作群,请进群人员遵守学校工作群的规定、要求。

联系人:王艳 赵堃 联系电话:13604035299 18904042507

附件:

1.辽社评办-评奖工作的通知

2.申报办法

3.申报表

4.申报成果说明书

5.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论文)

6.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著作)

7.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研究报告)

8.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调研报告)

9.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科普著作丛书)

10.申报成果专家评审参阅表(音像制品与音频视频文件)

11.学术诚信承诺书

12.概要文稿材料要求及模板

13.成果申报、资格审查、成果评审流程图

14.拟申报省社科成果奖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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