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二级网站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充分发挥二级网站的宣传与使用功能,提高二级网站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保障各网站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二级网站是我校各院部、校级科研机构、附属单位、机关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网站的总称。
第二条 二级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网络管理制度,内容必须健康。
第三条 二级网站要突出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范围,切实为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服务。
第四条 二级网站网页内容规范:
1.网页内容的发布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2.二级网站内容要新颖、充实,更新及时,文字信息要规范、准确,内容建设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
3.上网信息文字要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重点围绕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及时发布体现本单位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展的重要新闻和信息。
4.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5.二级网站在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时,必须与学校网站保持一致。
第五条 加强对二级网站日常运行的领导,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并有专人负责(网络管理员),上网信息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第六条 各单位分管领导对网站日常运行与管理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网络管理员负有直接责任。
第七条 各单位要为网络管理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把网站维护与管理作为其日常工作职责之一,并进行考核。
第八条 党委宣传统战部对各单位网站日常运行负有监督、管理、服务职责。
第九条 各单位应注重对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党委宣传统战部会同有关部门要对学校各二级网站的内容设置及信息更新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条 学校定期召开二级网站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会议,对各单位网站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督办。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